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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誡:第五誡

2018年6月10日︱蕭天養傳道

 

出埃及記20:12

12. 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
 

講道簡要

講到第五誡的時候,我們都不難記起以弗所書6章2-3節『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』保羅明顯地引用十誡中這句話來講述家庭規章,勸勉作子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、作父母的要以主的話語培育子女行在主道,而且這也是一些很重要的見證。


不過,今日讓我們回到摩西頒布十誡時的處景,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這句話。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(出20:12)摩西頒布十誡的情景是出埃及在曠野的時候,對象是當時整個以色列群體,而且是領袖們,是成人,而不是小孩子。


雖然,這句話一開始就是「當孝敬父母」,所以一定包括了關於家庭的部分,作為子女要看重父母、要尊敬父母、重視父母的教導和需要、在主裏聽從父母等意思。但對著成年人、長者,甚至父母已不在的孤兒,這句話又有何意思呢?大槪經文有一個比較廣濶的意思。


希望大家可以記得,十誡的基礎是神對人的愛和拯救。所以第五誡的出發點都是要讓人體會神對人的愛和拯救。第五誡的應許是「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」,或者你可能會說「你的日子得以長久」不就是「長壽」嗎?如果是這樣,那麼「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」這一句就是多餘的了,若果不是多餘,那麼我們就要轉個角度來再理解一下。


「在耶和華所賜的地上」即是哪裏?對當時的以色列群眾人來說,就是離開埃及之後,準備到去的迦南地——應許之地。神向著整個以色列民說,神要使整個以色列民族可以在地上長久地生活。能離開埃及,進入迦南應許之地,是神對他們的愛和拯救之經歷。當這樣來看的時候,我們就不會只是看見生命的長久,而是神的愛和拯救經歷會繼續不斷。


「愛神.愛人」可以說歸納十誡的精髓,頭4誡是講人和神的關係,後6誡是講人和人的關係。然而人與神有和好的關係是必須先行,若人不先愛神,人與人就難真正彼此相愛。另一方面,人與人的關係是從父母開始,每個人一出生,第一個人際關係就是「父母」,人際關係就是從家庭開始。家庭就成為人成長及學習人際關係的重要場所,更是經歷愛和被愛的第一個重要場景。父母往往就是不計較、無條件地愛護子女。儘管現代有些不是的父母破碎了孩子的心,但大部份的父母都對自己孩子愛護有加。


「孝敬」一詞在舊約中多用來指上帝的榮耀與神聖。「孝敬父母」就是去體會父母的身份是神所賦予。這樣看來,所有在上的、掌權的、作帶領的都是從神而得,在主裏要敬重、尊重。當然他們得此位份亦有他們的責任及使命,只是有時候有些不負責任的領袖吧。於是這句話就不只是對肉身父母仍然健在才有意義,而是對這有尊位帶領人發出敬重。在以色列民中,父母要負起教導子女從神而來的訓誨、律例、典章。


當人順從父母的話,就能與神連結,繼續經歷神的愛與拯救。同時間,作父母的也要承擔神賦予的身份責任,引導孩子選擇神,讓子女不至隨從世界的風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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