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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吃人

2020年2月23日︱何偉文牧師

 

列王紀下6:28-31

28. 王對婦人說:「你有甚麼事?」她說:「這婦人對我說:『把你的兒子交出來,我們今日可以吃他,明日可以吃我的兒子。』

29. 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吃了。次日我對她說:『要把你的兒子交出來,我們可以吃。』她卻把她的兒子藏起來。」

30. 王聽見婦人的話,就撕裂衣服;那時,王在城牆上經過,百姓看見了,看哪,王貼身穿著麻布。

31. 王說:「我今日若容許沙法的兒子以利沙的頭還留在他身上,願神重重懲罰我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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